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安排和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资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法
1.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696)查阅“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下各项目关于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具体信息。
2.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8日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2020年1月8日前将院部系行政负责人和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推荐公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国际合作处42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9545844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录取结果于2020年3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赵旭娟吴珊珊
电话:0851-28643569
国际合作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