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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19 阅读:

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安排和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

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资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法

1.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696)查阅“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下各项目关于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具体信息。

2.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8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2020年1月8日前将院部系行政负责人和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推荐公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国际合作处42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9545844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录取结果于2020年3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赵旭娟吴珊珊

电话:0851-28643569

国际合作处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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