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及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国家战略,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推荐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
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0)的要求。推荐部门要着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出具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三、选派工作时间安排
5月1日-7日:申请人网上报名;
5月8日前: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
5月15日前:省教育厅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留基委信息平台提交被推荐人选电子材料;
8月:公布录取结果;
9月起:下发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四、选派要求
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网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2)提供申请材料。2021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2.校本部教职工需提交所在院系党委和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3.珠海校区教职工需提交珠海校区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4.各附属医院职工需提交所在科室领导、人事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日-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合作处,所有材料扫描件和推荐函word版发送至邮箱985871965@qq.com,逾期不予办理。
六、其它事项
受疫情影响已被录取且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派出的所有公派留学人员,可最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派出,但在派出前需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的手续,如需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或放弃留学资格,务必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应手续。所需材料:个人申请并按照西部项目申请材料中推荐函的要求签字盖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外方发来的新的辅助材料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珊珊
地 点:新蒲校区国际合作处外事科行政楼422
电 话:0851-28643569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
国际合作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