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部门、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472)号,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 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 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24 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12 个月
6.本科插班生: 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城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五、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须于10月21-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其他人员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六、材料提交
1.所在院系行政负责人和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个人申请书;
2.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2)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外事科(新蒲校区行政楼422室)审核,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495458444@qq.com。请申请人务必提供正确、真实且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按期提交纸质材料和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联系人:赵旭娟吴珊珊
电话:0851-28643569
附件:1.人选条件
2.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
国际合作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