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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4 阅读:

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 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4〕4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4〕3号)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资助重点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的留学回国创新型人才。

(二)资助额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入选对象提供一次性资助金。推荐单位应提供比例不低于1:1 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中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50岁;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9年之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

1.推荐单位需报送材料

(1)申报函(须说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属实,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帐户名、帐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人全职到岗说明;申报人是否已获得过留学人才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知识产权纠纷、违反兼职取酬限制、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说明)。

(2)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1)。

2.个人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包括:①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学历认证;③国外就业创业证明材料;④获奖证书;⑤专利证书;⑥相关论文;⑦其他项目或成果等材料。

(2)申报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申报函和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要求:校本部申请人需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珠海校区申请人需珠海校区领导签字盖章;各附属医院申请人需附属医院领导签字盖章。

申请人于3月11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一份交至国际合作处外事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85871965@qq.com。

在学校同意推荐后,申请人按照如下要求再次报送材料:

(1)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胶印。

(2)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报材料中的佐证材料,一并用A4 纸按先后顺序胶装成册,制作封面及目录,并标注页码(模板见附件4)。

(3)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刻盘报送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包括: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申报函、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承诺书、佐证材料为独立电子档材料。

(4)所有胶装材料和刻盘一式两份。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珊珊

电话:0851-28643569

地 址:国际合作处外事科行政楼422

附件: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3.申报人承诺书模板

4.佐证材料模板


国际合作处

2024年3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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